从**初衷来说,**职工退休养老、医疗、生育待遇是对的,有网友评论:“连员工工资和社保费都赚不回来的企业到底有啥存在的价值?别扯什么就业。这就是饮鸩止渴。现在可能多了几个就业机会,未来大多数人的养老怎么解决?靠**对未来的企业收养老税?还是靠未来企业对员工多发一笔父母赡养费?鼠目寸光。”
有人说,企业支付的工资不能仅仅解决职工当前的生活费用,也要担负责任,给员工养老提供**,否则,这些职工退休后将老无所养。
但对雇佣员工的企业来说,从经济学角度,企业支付的用工成本是换取员工劳动服务,支付金额也是基于劳务服务给企业创造价值、劳动服务的市场定价水平来设定的,企业并没有直接负担员工养老的义务。
假定两个员工提供的服务是一样的,不能说因为A员工可以活到90岁,B员工只能活到70岁,就要多给A员工钱。当然,企业支付的用工成本,有多少交养老保险、多少交医疗保险、多少交个税、多少给到员工个人(员工拿到这些钱,也可能部分用于消费、部分留到未来养老,是员工自己决定),则是国家的社保及税收政策所决定的。
对企业来说,考虑是否雇佣该员工,关心的是总用工成本;而对员工来说,考虑的则是自己能拿到的薪酬工资以及未来能享受到的社保福利。
从国家角度来说,**需要考虑国民的退休养老、医疗**、失业**等问题,但用何种方式实现这种**、**到什么程度,则值得研究和探讨。
以养老为例,每个人**自己养老生活来源方式有很多种,自己存钱、买房、投资、工作挣钱(退休后有劳动能力的)、子女赡养、购买商业保险、国家税收补贴、社保基金等,社保基金只是当中一种来源。古代社会没有社保制度,老人的养老也主要通过其他各种方式予以解决。
现代社会设定的强制性社保制度,功能在于:一是强制储蓄功能,防止没有强制性养老保险的情况下,有些人会**前消费,把钱花光,陷入老无所养的状态;二是调剂功能,不同人收入水平不一样、寿命长短不同,完全靠自己收入储蓄,没有养老保险制度,有些人会失去基本生活**。